線上博弈賭博罪到今年2023年因為法律的更動,會有不定時的更變。線上玩家最想知道的最新賭博罪常見問題,比如賭博罪構成要件?賭博罰多少錢?賭博罪關多久?線上博弈犯法嗎?
很多玩家很怕觸法或掉入黑網陷阱,因此本篇整理完整的50個問題,將完整解答玩家對賭博罪的困惑,且以最新的資訊回覆玩家們,也會持續更新賭博罪最新消息。
線上博弈賭博罪定義
賭博罪定義?
對於賭客的賭博罪定義就是「公共或公眾場所人人可以進出的地方」以賭博或獲取錢財的行為。
賭博罪 賭客定義?
賭博場所中有「賭博行為」的人。
賭博罪累犯定義?
如有期徒刑,且5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責,就是累犯。
怎樣才算賭博?
賭博是以偶然的事實來決定輸贏的結果,而不是人為或事先能預知的。
為什麼賭博違法?
大多數賭徒輸錢後,會偷竊、搶錢或是違法犯罪以獲得更多的錢財。更極端者還有自殺跳樓,而台灣認為這會形成社會亂源。沒了賭博,就少了許多犯罪事件。
怎樣才算聚賭?
聚賭就是指聚集不指定的大多數人一起賭博。
聚賭犯法嗎?
只要在公共場所有賭博行為和金錢交易,就屬犯法。
為什麼不能聚賭?
因為台灣還沒合法公共場所賭博。
賭博罪警示帳戶是什麼?
法院、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,通報銀行將帳戶列為警示帳戶。
網路算公共場所嗎?
我國對於網路是否屬於公共場所有正反兩派的說法,如果肯定賭博網站屬公共,則違反第266條,反之無。
賭博罪是刑事案件嗎?
賭博罪可區分刑事、民事。在公共場所的賭博行為根據266條規定屬於刑事。而民事方面,相約在家中的賭博,並不會構成刑法的賭博罪,但因賭博屬於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,還是會根據社會秩序法罰款。
娛樂城是違法的嗎?
線上娛樂城投注不會被抓,但不代表不違法,而是不要去伸張。在台灣賭博屬於灰色,不要過度張揚或在公眾場所賭博都是安全的。
線上博弈賭博罪罰金及刑責
賭博罪不論是否是初犯,賭客處5萬元以下罰金,而賭場經營者罰9萬元以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如果是賭客不會被關,如果是經營賭場者會被關3年以下。
未滿18歲少年在賭場賭博,屬於少年不良行為。除了勸導制止外,還會以法律處以罰款。
如果只是賭客,最重可罰5萬元以下罰金,如果是莊家或經營賭場者,最高則會罰到9萬元以下。
台灣有明文規定,如果在公共場所賭博屬於違法。
賭博罪不一定會被關,是對象而定。如果是賭客就只有罰金。如果是莊家或是賭博場地提供者,就會被關3年以下刑期和罰金問題。
賭客是罰錢,賭場經營者除了罰款還有3年以下的牢獄刑期。
在台灣賭博被抓到會罰錢或面臨牢獄問題。
單純罰錢不會留下紀錄,就不會有前科。
如果是單純罰錢不會留下紀錄,就不會有案底。
組頭就是賭場經營者,在台灣做組頭會被抓,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9萬元以下罰金。
網路賭博可處5萬元下的罰金,但都屬黑網詐騙娛樂城,以假投資名義騙取金錢。
如果是賭客並不會被關,但網站經營者可能會面臨牢獄問題。
線上博弈不會被抓,只要不去伸張。在台灣賭博屬於灰色,不要過度張揚或在公眾場所賭博都是安全的。
線上博弈在台灣是灰色地帶,但在公共地區賭博是違法的。
線上賭博被抓的難度很高,因為必須同時符合賭博罪構成的三大要素。網路空間屬於非公開場所,除非警察查到金流紀錄,但台灣案件數多,這種小案件警察也沒時間處理。
線上博弈在台灣是灰色地帶,只要不去伸張,就不會被抓。
聚賭最高罰3000罰金。
詐騙黑網線上博弈賭博罪
根據洗錢防制法第14條規定,洗錢行為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和新台幣5百萬以下罰金。
(延伸閱讀:Bicycle撲克牌成為詐騙洗錢管道!落實Bicycle撲克牌防洗錢保障帳戶安全。)
根據洗錢防制法,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。
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會留有案底紀錄。
• 不出金是最常見的賭博詐欺
• 交友軟體的愛情詐騙
• 假借投資名義的群組詐騙
(延伸閱讀:為何會被娛樂城詐騙?保有良好的3個觀念才能避免被騙!)
常見線上博弈賭博罪問題
Bicycle撲克牌為確保非法洗錢行為,會要求實名制和帳戶供玩家出金。
如果賭博罪「僅被判處罰金」,那麼只要5年內都沒有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,依然可以申請到良民證。
一般家庭麻將為私人場所,如果不符合賭博罪構成要素,很難定為違法。
過年在家打牌是私人場所,如果不符合賭博罪構成要素,很難定為違法。
雖然台灣現行法律並未允許合法賭場的存在,但在各處卻仍可看到實體的娛樂城營業。根據法律,大多數公開場合的賭博行為都可能觸犯賭博罪法規。
線上博弈在台灣是違法的,但並沒有被完全管束,屬於灰色地帶。但在公共地區賭博是違法的。
如果是在公共場所玩百家樂會被抓。如果是私人空間,與賭博罪構成要件不同,很難判斷罪責。
如果只是賭客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款。如果賭博匯入你的帳戶,則屬犯罪使用帳戶,會暫時被凍結。
如果是賭博罪通知書可去可不去,但如果是法院傳票,一定得去報到。
線上賭博罪成立要件?
根據過去刑法條文規定和法院判決,公共場所賭博金錢者,才夠能犯罪。網路賭博屬於非公開場所,基本上賭博罪並不成立。以下為線上娛樂城賭博罪構成要件,三個要素都有才構成違法。
- 賭博行為
- 公共及公眾場所
- 賭博資金
賭博罪刑法
賭博罪分為「賭客」及「賭場經營者」。
- 賭客: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「在公眾場所賭博金錢者,處5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- 賭場經營者:根據第268條規定「意圖營利,提供聚賭場所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賭博罪法律
博弈賭博罪-第266條
- 公共等出入場所賭博金錢,處5萬元以下罰金。
- 以電信設備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類似方法賭博。
- 如果是暫時提供娛樂,不在此罪責內。
- 觸犯第一項的罪責,賭博的器具、彩券和兌換籌碼處的財物,不會問是否為當事人所擁有,直接沒收。
博弈賭博罪-268條
- 意圖營利並且提供聚賭場所的人,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。
博弈賭博罪-269條
- 意圖營利,辦理有獎金儲蓄或是沒有經過政府永許而發行彩票的人或平台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。
- 經營者或買賣彩票的媒介者,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。
博弈賭博罪-270條
- 公務員包庇他人觸法本篇各條例的罪者,按照條例規定會加重其刑法到二分之一。
最新賭博罪修法
刑法對於賭博的規定分別為266條及268條。對賭客的處罰要件包括「公開場所」或「公眾出入場所」賭博金錢及財物。
更改為→「非」公開場所的賭博罪觸法行為-第84條社會秩序維護法,最高可以罰以9千元,並不會有刑事責任。
最高法院認為網路賭博具有非公開性、封閉性、隱密性,不能以第266條規定處罰,但可以實施第84條社會秩序維護法,處以罰金。但判決最後提到,針對線上賭博此類新穎方式,如果有刑事責任的必要,應過修法來規定。但目前各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對網路賭博的賭客,絕大多數都判決賭博罪無罪。
*此為針對賭客。如果是賭場經營者意圖營利,都可能會構成第268條的提供場所營利的賭博罪。
最新賭博罪修法統整表-公開及非公開
賭博罪差別 | 「非」公開場所 | 公開場所 |
---|---|---|
賭博罪條例 | 第84條社會秩序維護法 | 第266條賭博罪 |
罰款金額 | 最高可罰9千元 | 改罰款五萬元 |
賭博罪修法後就一定會被抓嗎?
- 儘管已增訂網路賭博罪,但幾乎每個人都有手機的時代,警察實際要抓到線上賭客的難度極高。此外,台灣的犯罪案從小到大都有,而且每天都在發生,警察也真的是忙不過來,更何況是抓這種較小的案件。
- 如果真的有人舉報線上玩家,但根據賭博罪成立要素,舉報的人哪裡知道玩家的姓名以及金錢出入記錄?除非玩家鋌而走險到警察面前玩賭博遊戲,不然即使有人舉報,也很難定玩家的罪。
- 如果說到線上賭博有罪,那台灣隨處可見的電子遊戲場所就不算犯法嗎?即使他們都用籌碼去玩,但誰不知道最後都是將籌碼兌換成現金。
結論
國家會為了讓社會進步和增進國家福祉,修訂法律。但賭博罪修法就真的會被抓嗎?那路邊的實體遊藝場怎麼還沒被抓?台灣彩券行不也是賭博的場所,如果台灣的法律禁止賭博,這不就很矛盾。為什麼政府允許人民購買具有賭博性質的彩券,卻禁止其他形式的賭博行為?
因此,更適合的解決方案應是將線上賭博合法化並進行適當的規範,這樣才能實現有效的賭博監管,而不是單單禁止線上賭博,卻讓實體娛樂場所繼續運營。這種讓人民混淆的政策,可能導致未來黑網詐騙娛樂城的問題延燒,並不能解決賭博延伸的問題根本,這才是政府需要重新思考和改善的地方。